
新双峰客户端9月26日讯 (通讯员 成超)“处罚不是目的,我们要让这些违法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让佩戴头盔骑行等安全意识深植人心。”9月23日傍晚,县公安局政委伍大勇带队在县城主要交通路口督导涉摩涉电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时叮嘱执勤民警、辅警。
为扎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人民群众出行打造和谐的道路交通秩序,9月下旬至10月下旬,双峰县公安局组织警力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摩涉电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执勤人员对涉摩涉电不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与劝导,对违法安装的遮阳伞、遮阳棚当场进行拆除。
伍大勇一行先后到湘润天下大酒店、神龙大酒店、国藩医院、园艺路口、双峰宾馆附近的十字路口查看行动开展情况,严格检查执勤人员警容风纪、在岗履职、现场查处与劝导、交通秩序等情况,询问各执勤点负责人关于整治措施、效果、突发事件的调度和处置情况等。
督查中,伍大勇指出,要确保安全第一,执勤执法过程中不仅要保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同乘人员的安全,还要确保执勤人员自身和周边群众的人身安全。要注意规范文明执法,执勤人员要规范着装、举止文明,在规范文明执法的同时做到有温度的执法,帮助群众养成佩戴头盔骑行等安全意识是最终目的。要强化路面交通指挥调度体系,在目前未使用红绿灯的执勤路口加强人工指挥,增加临检标识标牌;执勤人员在拦停有违法行为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要有一定的缓冲时间段。
据了解,在9月23日行动首日,共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626起。
温馨提示
双峰公安交警提醒广大摩电驾乘人员:出行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靠右行,确保安全车速,注意让行,不穿插和逆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一审:李娟
二审:欧阳亚辉
三审:刘郁鑫
责编:李娟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 bm@ldsf.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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